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重点产业链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
2025-07-07
一、申报主要要求
(一)项目申报单位要求。
1.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,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,鼓励企业牵头申报;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卫生机构等牵头的,应联合企业共同申报。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。
2.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,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(加盖法人单位公章),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。
3.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:1(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),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(以下材料之一: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、2025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、2025年6月末存款证明),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。
(二)项目申报人要求。
1.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。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(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)。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。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,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,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。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。同一年度,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。
(三)其他要求:
1.项目执行期从2025年10月1日起,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。
2.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。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、保藏、利用、对外提供等,应签订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》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。
二、申报流程
(一)申报身份获取。
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网址:http://202.61.89.120/),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,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,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,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。
(二)项目指南查看。
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,在“文档下载”—“指南查看”中查看。
(三)申报书填报。
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(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)。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,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,按照提示,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,盖章页(推荐单位可不盖章)扫描后在线上传。
(四)申报书撤回、修改。
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,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。
三、申报时限
CRI内部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:2025年7月18日前。
来源:四川省科学技术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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